来源:-中国气象报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2日本报讯 通讯员张力 宋琳琳报道 9月6日,由海南省应急办牵头、海南省气象局起草的《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经省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对预警信息适用范围与分级标准,发布权限与审批流程,预警信息发布与,预警响应与动员以及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海南省省长蒋定之指出,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进行规范管理和决策管理很有必要。
根据该办法,由海南省或其授权机构面对社会不特定发布的预警信息将统一通过设在海南省气象局的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对外发布;市、县或其授权机构需要向社会不特定发布的预警信息统一通过相应市、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对外发布。全省各级广电、新闻出版、通信等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新闻、网站、电信运营企业等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并与本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立快捷畅通的发布机制,红色、橙色预警信息要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播发,、蓝色预警信息要在20分钟内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