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我市中学教师队伍,经市同意,我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对象的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儋州市在编的教师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儋州市以外在编的教师报考需经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报名材料:《儋州市高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5.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以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分数相同,按笔试成绩高到低确定考试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察人选名单在儋州政务网公布后,将组织考察组调阅、查阅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对其思想表现、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资格复查。
考察人选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提供)。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当天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迟或缺席,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招考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领导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无,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批准后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委办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5年劳动服务合同(含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才能离职或流动。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电线(市纪委驻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