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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电(记者甫 通讯员赖丽 陈丹萍)今年以来,海南省澄迈县检察院注重治理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行为,切实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轨道。
为强化涉案财物的日常管理,澄迈县检察院设置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建立专人专柜保管制度,专人负责涉案财物受理审查、信息登记、出库清点等工作。建立涉案财物出入管理台账,每月底梳理一次台账。另外,该院还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涉案财物的处理等情况按月统计,按季度分析。
该院通过细化操作规范,严格把控涉案财物移送关。该院积极同县财政局协商交流,由县财政局开设专门账户,办案部门直接将涉案款项存入该专门账户,存入后将存款凭证送至案管部门登记。案件审结时,办案部门制作随案移送清单,由技装科通知财政部门将涉案款项移送至法院账户。对于符合出库条件的涉案财物,按办理出库手续,承办人制作《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及《随案移送赃证款物品清单》,管理人员登记出库去向,相关出库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出库。
此外,该院还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促使办案人员始终绷紧规范处理涉案财物这根弦。近期,针对自侦案件涉案财物处理不及时、“挂账”过多的情况,该院案管中心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2014年侦查终结涉案款物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检查发现反贪部门存在已侦结但涉案款物尚未处理,且未在系统中制作决定书及清单的情况。对此,案管部门及时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反贪部门在期限内完成整改。
目前,反贪部门已按照要求补齐涉案款物决定书及清单,并将暂赃款未处理说明扫描上传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